本篇乃小弟淺見,謹發表於本期東吳團契壹周刊

好男不當兵,好女不當T ?


首先希望以後真的會改成募兵制。好!進入正題。為何想寫這個議題呢?從小到大,跟女同性戀有不少接觸機會,所以感觸良多。強者我同學,從國二那年自爆喜歡女生後,從此情路一帆風順,高中不避嫌地選了女校,交了位氣質美女,可惜上大學後跟大家一樣不敵遠距離分手了。有人說:女校常有情境式的同性戀,也許在那缺乏男性的氛圍下,不自覺地會喜歡女生。據我調查:平均每一班就有三對蕾絲邊。究竟這是否能稱作愛情,吾認為實難謂妥當也,僅能等待環境和時間的驗證。
 

大學後男女相處,她的性向仍很堅定,再度尋覓到有Model身材的正妹,羨煞我們這群宅宅。神奇的是她女友居然是基督徒,我想再也沒有比這件事更令人震驚的。有一次她MSN狀態打:我不相信上帝,我只相信愛情。我歎了一口氣,卻不好意思敲她詢問。總之,這句話開啟了我寫文的動機。

基督教基於教義,似乎一直站在反對同性戀的立場。近代的歐洲,同性戀會被教會處以火刑,直到西元1965年以前,英國仍科處同性戀自由刑。至今,美國還有部分州處罰同性戀,但卻有兩個州不但不處罰,還讓其婚姻合法化,可見美國文化真是兼容並蓄。每當同性戀要爭取權益時,第一個跳出來反對的總是基督徒,也許基於很多考量EX使家庭制度崩潰,生育率受到影響等諸如此類。但不可否認的是,這現象自古以來就存在,中國有所謂的龍陽之好、漢哀帝斷袖之癖,皇帝帶頭搞GAY。外國更多,迦太基還有所謂的神聖軍團,全由男同性戀組成,戰鬥力極高。Lesbian這詞源自古希臘女詩人莎孚,在lesbos島上作些描繪女性間愛情的詩,例子不勝枚舉,史不絕冊,或許這把火是永遠澆不熄的,也沒有人能確切證明同性間沒有真愛。 

在我觀察,女同志似乎比男同志更能產生柏拉圖式的愛情,而不是著重肉體上的愛欲,這點反映在男同志常被冠以愛滋病高危險群的刻板印象。但純粹愛情總有極限,他們也想要法律上的身份權益保障,也就是婚姻合法化,更進一步能領養小孩,讓這份愛在實際面得以延續。但小孩如果不是出於自由意志被領養,豈不是要無辜忍受旁人異樣眼光成長,難免影響身心正常發育,這也是基督徒反對的論點之ㄧ,但某些自由神學派認為他們同樣可以受到上帝的祝福,有差別的僅是世人的眼光。
 

總之,在這議題上就連基督教也莫終一是,何況沒什麼立場的一般大眾。實際一點來看,在這後現代化社會,我們要勇於面對這個自古就有的現象。以後也許你的情敵是女生,也別大驚小怪,要知道:每當一對蕾絲邊交往,就有兩位男性要單身。別怕!拿出guts和百分百的決心出來,大家公平競爭。讓她們知道:為何上帝要創造亞當,而不是兩個夏娃。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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